各教学单位: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积点分已计算完毕,现将相关计算方式说明如下:
1.积点分计算公式参照《开云官方注册学生管理规定》(宁城院政〔2017〕43号)第三十三条,范围为所有一般课程。
2.积点分计算不包括未结束课程、单独开班的辅修课程、专升本辅导课程等。
3.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生办理过缓考手续的课程参照《开云官方注册学生管理规定》(宁城院政〔2017〕4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缓考成绩按实记录,积点分修正但最高为0。
4.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生修读的在线课程的积点分参照《开云官方注册学生管理规定》(宁城院政〔2017〕4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积点分如果是正数,则计算入学生当学期课程总积点分,如果为0或负数,则不计入总积点分。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看积点分,如有疑问请于3月19日15:00之前向教务处反馈,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