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和《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5〕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开始征集宁波市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决策研究类、基教幼教类、职教成教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提倡1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额为10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
3.承担(省)市教育科学2014、2015年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足两年的;
5.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由于需安排评审和公示,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需同时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和《专家评审表》(见附件2),其中《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其中1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部门签字盖章),《专家评审表》一式7份,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左侧3钉装订;《宁波市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各1份。所在单位须本着对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发挥实际作用并能够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审核。
联系电话:88051353 短号:611243(陈)
邮箱地址:zjshchenjr@163.com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2、专家评审表
3、宁波市教育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