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第二批项目的申报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第二批项目的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批申报项目包括科技富民计划项目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两类。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应用导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5、申报企业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投入比例应达到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6、项目责任人和承担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排名前三位的项目承担人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两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7、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客观提出经费申请,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公益类项目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审核后集中报送受理中心(一式4份)。
四、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至8月8日。
联系人:方 磊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附件:1.2017年度宁波市科技富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