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宁波市农社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4浏览次数:53

各单位(部门):

重大科技专项是指围绕某一重点领域,集中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力争获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战略产品(样机)和技术示范系统,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专项计划,由相互关联的若干课题组成。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采取主动设计的方式。

为做好宁波市农社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工作,落实《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宁波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宁波市十三五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宁波市农社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的通知》(甬科社〔201812号)精神,现公开征集宁波市农社领域201820192020年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组织一批有影响、显著提升科技显示度的重大科技专项。

(一)农业农村

以《宁波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新品种选育与高效种养、农产品加工贮运与质量安全、农业装备设施与信息化、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以及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优化为重点领域。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四明山生态保护、蓝色粮仓、新品种选育以及具有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社会发展

1、人口健康领域

疾病的新型诊疗技术、个体化诊疗技术及规范化防控、诊疗路径、指南的研究;中医与中西医结合的个体化、规范化诊疗路径、指南的研究。

2、生态环境领域

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绿色建筑建设技术研发;环境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3、公共安全与轨道交通领域

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食品安全监控、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关键技术;智慧气象技术。

二、征集内容

项目需求及总体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前期研究基础、考核指标、实施期限和研发经费投入等。具体详见附件。

1、项目需求及总体目标

项目应符合战略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目标定位应准确合理、可行;目标实现后能显著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2、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应清晰、明确、相对集中。

3、前期研究基础

前期研究应充分、针对性强; 仪器、装备、试验及示范基地等具备充分条件;科研团队及合作单位构成合理,研发队伍整齐精干。

4、考核指标

形成的技术、产品、装置等应明确、清晰,具备可考核性;项目实施能够带动人才队伍建设。

示范类项目形成的技术、产品、装置等具有先进性; 项目实施能够形成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研究开发类项目形成的技术、产品、装备、国家标准和专利等具有原创性。

5、实施期限和研发经费投入

实施期限4年左右。集成示范类项目优先支持有自筹经费、部门配套经费的项目。

三、其他

1、请你们围绕宁波市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宁波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宁波市十三五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

2、重大专项申报需求征集后,我局经专家评审等“三审一决策”程序,方可发布申报指南。其后,再经申报等程序,确定项目。

3、《宁波市农社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于2018326日前,书面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单位名称”处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报科技处。

 

联系人:方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附件:宁波市农社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需求征集表
 

科技处   
2018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