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甬科社〔2018〕11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申报工作分别按照《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浙科发农〔2017〕13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16〕167号)的要求执行。
二、文件下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浙科发农〔2018〕44号)文件,可以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sti.gov.cn)或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nbsti.gov.cn)下载。
《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浙科发农〔2017〕13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16〕167号)文件,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sti.gov.cn)“政策法规”栏下载。
三、申报方式
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中的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登录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后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栏目进入后,再点击“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栏目开始申报操作;
申报“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申报(没有帐号的申报单位需先在云平台注册)。
四、其他
1、请做好宣传及相应的辅导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真实填写申报文件,并附必要的附件材料。每份申报文件装订一册。
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在省厅要求份数基础上,再增加3份,其中院办、科技处、科技局各留存1份。
3、省财政科技经费对我市推荐的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没有经费支持。市财政科技经费择优给予适当的财政经费扶持。
4、请于3月19日前向科技局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5、申报没有名额限制,科技局择优推荐。不受理未经归口部门推荐的材料。
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技术咨询电话:0571-85118011、85111186,联系人:袁凯华
2、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4113,联系人:沈涛
(二)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咨询电话:0574-89187179 联系人:盛德清
邮箱:nbshdq@163.com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楼1608室(315066)
学校联系人:方 磊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浙科发农〔2018〕44号)
科技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