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大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持续增进民生福址,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宁波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科社〔2018〕83 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宁波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农业农村及社会民生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公共性、社会性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示范应用。重点支持:
(一)农业农村
“4566”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集成应用、新品种引进筛选及应用示范、生态循环农业、畜禽水产重大疫病快速检测及免疫新技术研发、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厂化育苗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动物绿色高效规模化养殖关键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关键技术、传统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关键技术、数字农业与绿色投入品开发、海洋牧场及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等。
(二)社会发展
1.人口健康:传染病及慢病防治技术、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生殖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技术、老年人健康促进及应用技术研究、中医中药传承创新研究、微创治疗及介入治疗、免疫治疗技术、医疗新产品临床再评价研究、医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环境与健康等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
2.资源环境与建筑节能: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水资源污染防治及高效利用技术、大气VOCs源头减排及应用技术、土壤污染绿色修复技术、建筑绿色节能及应用评价技术、城市空间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控制技术等。
3.公共事业与公共安全:生物安全防御及管控技术应用研究、危险化学品管控及生产事故预防技术、文化遗产保护及数字文化等文化科技场景服务技术、智慧物流及智慧教育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社会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等。
4.科学普及:系列科学实验及健康科普节目创制及推广应用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单位出具允许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符合指南方向,新产品开发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4.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创天地依托单位、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优秀科技特派员围绕特色产业链跨区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市内申报主体联合长三角其它地区科研单位申报项目。
5.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申报的项目,要求围绕建设主题及方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6.本计划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项目。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计划总立项数不超过200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
1.重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单项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资助额度分10万元、2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一般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普类项目采取定向委托形式申报,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单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推荐指标。我校本次可推荐申报限额数为5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
2.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已承担在研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以上,不得申报本批项目。
3.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并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的研发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等),申请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并计入科研失信档案。
4.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宁波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甬科资〔2020〕81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计划科技项目。
5.项目组成员排名前3位人员已承担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以上且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不得申报本批项目。
五、其它事项
1.申报人员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各1式2份上交各单位(部门),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后统一交至学校科技处,科技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限额申报评审。
2.获校内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2021年度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在线办理”按钮,按系统要求填报。(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
2.本次申报全程采用电子申报系统,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准备,材料需签字盖章的请上传扫描件。
3.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3月5日至4月5日;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 4月15日。
4.联系方式:
网上项目受理联系人:吕宏校 电话:0574-87910893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春荣 盛德清 电话:89292207 89187179
学校联系人:刘孟迪 联系电话:88122301/648460
科技处/地方服务合作处
2021年2月27日